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朝阳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警示曝光

高坠事故警示案例

日期:2026-04-24 10:1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高处作业时

因为活动范围小

四周临空、作业环境复杂等

存在较大风险

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惨剧

案例一

2024年8月22日下午16时10分左右,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供应链管理中心A1仓库二层屋顶施工现场,工人在无防坠措施下进行持力板的铺设固定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案例二

2024年12月11日上午8时21分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物流公司租赁库房内,工人在货架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12月20日死亡。

案例三

2025年8月14日下午16时0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某地块施工现场,工人在污水处理池刮泥机洞口未系挂安全带攀爬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案例四

2026年1月16日下午15时11分左右,在通州区某住房项目8号楼东侧地库口,工人在无防坠措施下,站在雨棚钢梁上进行雨棚玻璃安装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国家标准

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坠落有哪些常见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

高处作业时未规范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未按规定的通道进入现场,随意攀爬脚手架、阳台、门窗等。

作业人员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物的不安全状态

洞口、临边、作业平台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格。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不满足防护要求。

管理不到位

安全组织网络不健全、安全责任制未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

施工作业组织不合理,未有效避免交叉作业等。

违规安排不符合高处作业资格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作业前安全交底不到位,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环境因素

作业场所湿滑、杂乱等。

存在恶劣气候,如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