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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棚子、晾衣服、堆杂物,19楼楼顶突发大火!

日期:2026-03-17 15:4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广东东莞一高层住宅19楼楼顶发生火灾,大火扑灭后,现场留下一个被烧毁的棚状铁架,原本的覆盖物已化为灰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楼顶起火的是一个小棚子并非物业搭建,起火物为楼顶堆积的杂物,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楼顶并不是“无主之地”

更不能随意利用

私搭乱建的小棚子、杂物堆积如山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杂物

在高温、火星等条件下

瞬间就可能成为火灾的“导火索”

2024年6月14日,山东菏泽,一老人在小区楼顶堆放纸箱等废品,结果高温导致废品自燃,火势快速蔓延,事故造成两名物业人员不幸遇难。

不堆放杂物、不占用通道

不仅仅是个人素养层面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楼顶不是“私家小院”通道不是“储物仓库”火灾猛如虎,防患在日常这需要每一位业主

自觉遵守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