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区宣传文化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宣传文化中心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102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简称区宣传文化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全额)。
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内设1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宣传教育科、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科、文明城区建设指导科、文化建设一科、文化建设二科、文化建设三科、文化建设四科、规划成就展示一科、规划成就展示二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京剧艺术科、旅游服务科、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信息技术科。
北京市宣传文化中心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
2.职责:
(1)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
(2)承担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所、站、基地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3)承担全区文明城区创建服务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文明城区常态化创建工作。
(4)构建并完善文化馆总分馆制,负责区级、地区级文化中心建设及全区文化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策划、组织、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
(5)负责本区规划和建设成就的展示,组织相关的艺术交流和文化创意活动。
(6)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利用、京剧艺术普及推广,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7)负责本区旅游咨询服务、旅游统计工作,管理全区旅游咨询站点。开展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和旅游消费促进工作。
(8)协助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和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关的研究、会议、培训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996.9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8.89万元,增长24.13%。主要原因:安排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及公共文化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建设经费。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96.9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8.89万元,增长24.13%。
1.财政拨款收入8994.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4.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96.9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8.99万元,增长24.13%,其中:基本支出5291.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81%;项目支出3705.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94.03万元,比上年增加1749.84万元,增长24.16%。主要原因:安排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及公共文化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建设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3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63%;卫生健康支出301.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4%;教育支出7.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338.40万元,2024年度决算68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6%。
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38.41万元,2024年度决算68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6%。主要原因:安排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及公共文化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52.46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2.46万元,2024年度决算639.68万元,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37万元。主要原因:安排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万元。主要原因:援派人员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8.16万元。主要原因:朝阳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计划—文化馆消防改造及防水堵漏工程。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3.87万元,2024年度决算30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3.87万元,2024年度决算30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26万元,2024年度决算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26万元,2024年度决算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安排在职职工进修培训等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88.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3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61万元减少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6万元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9.3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9.76万元减少0.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7.86万元,主要原因:在本部门公务用车核定范围内,更新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5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4.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50803: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70109: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70111: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7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2082501: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结果临时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一)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二)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三)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补助项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2.(四)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宣传文化中心(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