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是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内设十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干部培训一科、干部培训二科、分校办公室、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办公室、党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科研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信息管理与交流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区发展大局,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总体要求,负责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统战系统干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的培训、轮训工作;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举办专题研讨班;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理论干部,加强理论宣传。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765.0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92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党校二校区建立,培训班次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65.0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92万元,增长6.84%。
1.财政拨款收入6765.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5.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65.0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92万元,增长6.84%。其中:基本支出2810.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55%;项目支出3954.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65.01万元,比上年增加432.92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党校二校区建立,培训班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6120.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48%;科学技术支出4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0%;卫生健康支出144.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197.3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2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万元。主要原因:课题经费支出。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6197.3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90万元。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6.90万元。主要原因:信息化相关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29.65万元,2024年度决算45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29.6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8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存在人员去世。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88万元。主要原因: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70.68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170.68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3%。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10.7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6万元减少4.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42万元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本年度未发生此项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4万元减少4.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8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888.92万元,比上年增加75.23万元,增加原因:本单位主要业务为干部培训,本年度开展的培训班次增加,故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
附件1: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