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1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的通知》,内设21个科室。下属4个单位,分别为朝阳区价格认证中心、朝阳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朝阳区疏解调控发展运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
(二)提出本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代区政府按权限组织制定、调整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牵头推进本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计划和方案。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本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统筹本区企业“服务包”工作。
(六)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本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本区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统筹基本建设和区域开发项目安排,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备案、核准、审批、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统筹重大项目推进。统筹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
(八)组织拟订本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参与管委会产业发展。
(九)加强本区重点产业研究分析,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战略,组织推进本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功能疏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跟踪研判涉及本区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粮食管理工作。牵头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研究提出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和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财源建设工作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做好重点问题的研究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街乡财源建设提供支持服务,做好与驻区重点纳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市委以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负责本区金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金融局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有关本区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本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
(十五)统筹本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15795.30万元,比上年增加108837.70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支出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5760.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8835.22万元,增长26.75%。
1.财政拨款收入515748.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03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14.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575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08831.76万元,增长26.75%,其中:基本支出3916.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76%;项目支出511837.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7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828.48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0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38.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4%;国防支出6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教育支出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3320.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699.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58%;卫生健康支出23940.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4%;节能环保支出6010.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城乡社区支出24366.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4%;农林水支出1400.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32.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8.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金融支出23530.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4%;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其他支出11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45.27万元,2024年度决算1203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57%。
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745.27万元,2024年度决算629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7%。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推动朝阳发展改革工作。
“商贸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2%。主要原因:单位机构改革合并人员,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44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产业发展工作。
2、“国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90万元。其中:
“其他国防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9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产业发展综合保障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万元,2024年度决算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万元,2024年度决算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主要原因:用于发展改革事务的培训工作。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117.35万元,2024年度决算33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接诉即办相关工作。
“应用研究”(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3.4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项目投资相关费用。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7.35万元,2024年度决算299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9.82%。主要原因:信息化系统运维、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93937.4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169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5119.82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主要原因:结合项目具体支出方向和投入领域,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8.58万元,2024年度决算5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等。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9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2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4%。主要原因:用于支援合作和区域协同。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7679.25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9.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94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15%。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7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卫生领域企业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准确体现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如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9.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主要原因: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782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卫生领域企业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准确体现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如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014万元,2024年度决算6010.06万元,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污染减排”(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96.06万元,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用于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73.84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6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3%。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19.84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6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2.15%。主要原因:用于道路等市政基础建设。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8423.65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00.3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疏整促工作等。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15.88万元,2024年度决算69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4.6%。根据财预[2016]143号文件第七部分涉密事项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11.“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8.68万元。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8.6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粮食领域工作经费等。
12.“金融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530.15万元。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9.22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金融服务等相关费用。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重点金融机构监管。
“金融发展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160.93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金融业发展引导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46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4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道路建设等相关支出。
14.“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4万元。根据财预[2016]143号文件第七部分涉密事项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1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05714.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7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7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主要原因:用于道路等市政基础建设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16.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3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41万元增加11.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24.6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4.66万元。主要原因: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北京CBD全球招商联络站德国分站揭牌及招商引资推介会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6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96万元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6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1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64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20.64万元,比上年增加63.46万元,增加原因:单位员工增加,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4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75.9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7)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重点金融机构监管(项):反映对重点金融机构监管方面的支出。
(3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支出。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