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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区交通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原朝阳区交通委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下辖2个全额事业单位。2024年7月,机构改革后,原交通委人员及职责全部划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加挂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简称区交通委)牌子。

(二)原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交通发展战略,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研究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交通发展综合规划,拟订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统筹推进区管城市道路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

3.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4.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行业的相关行政许可。参与交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协调监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7.拟订本区交通科技发展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指导区内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本区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朝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686.06万元,比上年减少8,249.12万元,下降33.09%。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人员和项目资金,全部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686.06万元,比上年减少8,242.89万元,下降33.07%。

1.财政拨款收入16,686.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86.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686.06万元,比上年减少8,235.55万元,下降33.05%,其中:基本支出848.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9%;项目支出15,837.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86.06万元,比上年减少8,228.75万元,下降33.03%。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人员和项目资金,全部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8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科学技术支出69.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7.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11%;卫生健康支出5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城乡社区支出5,102.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57%;农林山水支出25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万元。其中:

“专项业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万元。主要原因:安排接诉即办工作专项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34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当年未开展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78万元,2024年度决算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其中:

“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78万元,2024年度决算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7%。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项目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54.61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9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6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主要原因:支付路侧停车购买服务费、设备运维费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61万元,2024年度决算8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3%。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人员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06万元,安排48.06万元。主要原因:交通专项安排2024年17校通学车配套交通标志标线完善项目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07万元,2024年度决算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4.07万元,2024年度决算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人员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969.89万元,2024年度决算5,10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4.47万元,2024年度决算7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8%。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人员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0.21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创城复检重大活动保障及群众需求交通动态维护项目资金,机构改革后,该项目资金全部划转至区城市管理委。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45.21万元,2024年度决算4,3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9%。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项目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7、“农林山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10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10万元,安排257.1万元。主要原因:交通专项安排建华南路疏堵工程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48.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0万元减少3.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6万元减少0.36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7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4万元减少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7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剩余公车运行护维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改革前,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2.88万元,比上年减少18.86万元,减少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下半年,按照“费随人走、费随事走”的原则,交通委剩余资金划转至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6.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82.1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维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民生类供暖、燃气、垃圾处理补贴等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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