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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机关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机关设置21个部室、2个中心和机关党委,具体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技术支持中心、办案安全保障中心、机关党委。

根据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区监委负责,我委共设置派驻机构17个。

(二)主要职责

1. 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 受理对区属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乡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和区、乡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区、乡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 检查和处理区属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调查处理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5. 对本区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 负责区纪委区监委向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

7.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组织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及基层纪检监察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

8.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43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70万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相应调增;同时,机构运行保障经费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43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70万元,增长29.89%。

财政拨款收入10437.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7.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43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70万元,增长29.89%。其中:基本支出8075.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37%;项目支出2361.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63%;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3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70万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相应调增;同时,机构运行保障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7.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51.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93%;教育支出2.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154.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4%;卫生健康支出576.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031.45万元,2024年度决算85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31.45万元,2024年度决算85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相应调增。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8%。主要用于干部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优先在委机关内部举办培训,节省培训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4.9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根据财预〔2016〕143号文件第七部分涉密事项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69万元,2024年度决算89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6%。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因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相应调增。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46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9.99万元,主要是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1.63万元,2024年度决算5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1.63万元,2024年度决算5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4%。

主要是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因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应调增。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075.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6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54万元减少3.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万元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6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3.80万元减少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1.69万元,主要原因:在本部门公务用车核定范围内,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69.65万元,比上年增加36.34万元,增加原因:纪检监察保障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17.3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3)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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