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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团区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团区委下设“一室、三部”,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紧密围绕本区的中心任务开展团的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负责全区青年人才的选拔、培养和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青少年事务、参与协调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团市委及时反映本区青少年思想状况,为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本区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区青联、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基层团建工作,促进基层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指导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团的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区团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全区青少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62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93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按照部门功能定位,开展系列活动。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2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93万元,下降6.29%。

1.财政拨款收入2623.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3.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2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93万元,下降6.29%,其中:基本支出749.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58%;项目支出1873.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3.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5.93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按照部门功能定位,开展系列活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9.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01%;科学技术支出3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卫生健康支出57.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00.27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

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00.27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社区青年汇专项工作经费、人才发展资金、困境青少年精准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85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85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3.48万元,2024年度决算9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3.48万元,2024年度决算7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9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开展困境青少年两节送温暖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5、“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按照部门功能定位,有序开展培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49.5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1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4万元减少1.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2万元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万元减少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1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例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1.08万元,比上年增加2.62万元,增加原因:部门支援边疆建设1人,保障相关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78.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用于青春朝阳等新媒体平台运维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安排困境青少年两节送温暖项目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团区委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无转移支付项目。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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