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发〔2010〕26号)、《关于区金融办成立金融市场科的批复》(朝编〔2011〕23号)、《关于增加区金融办行政编制的批复》(朝编〔2015〕78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金融办成立风险管理科的批复》(朝编〔2017〕40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金融办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41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的批复》(朝编〔2019〕16号)及《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金融办机构编制的批复》(朝编〔2021〕14号):
1、部门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发展规律,掌握有关信息,引导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负责指导本区金融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根据管理权限,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负责统筹推进本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本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负责协调推进北京商务中心区和金盏金融服务园区两个金融功能区的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北京CBD金融商会、北京CBD国际论坛等高层交流平台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创新工作的发展。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6072.70万元,比上年增加34046.42万元,增长81.01%。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准确体现财政资金投入,如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072.70万元,比上年增加34046.42万元,增长81.01%。
1.财政拨款收入76072.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72.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6072.70万元,比上年增加34046.42万元,增长81.01%,其中:基本支出1053.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8%;项目支出75019.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072.70万元,比上年增加34046.42万元,增长81.01%。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准确体现财政资金投入,如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72.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6%;教育支出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71.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16.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17%;卫生健康支出69.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金融支出5313.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83.53万元,2024年度决算50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0%。其中:
“商贸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83.53万元,2024年度决算47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金融办并入区发改委,部分预算划转至区发改委。
“社会工作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接诉即办专项业务经费。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34万元,2024年度决算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2.34万元,2024年度决算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金融办并入区发改委,部分预算划转至区发改委。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65万元,2024年度决算70116.4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51.6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6%。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按实际情况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细化资金管理,准确体现财政资金投入,如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按实际情况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金融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1718.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3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304.36万元,2024年度决算168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1%。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金融办并入区发改委,部分预算划转至区发改委。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5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金融部门监管专项资金支持经费。
“金融发展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9413.9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2%。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金融办并入区发改委,部分预算划转至区发改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53.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4万元增加2.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3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31万元。主要原因: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加强国际经贸文旅交流合作,加大朝阳区吸引外资力度,进一步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5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2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49万元减少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2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80.69万元,比上年减少35.94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坚持务实高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规范机关运行支出管理,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71.0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重点金融机构监督(项):反映对重点金融机构监管方面的支出。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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