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左家庄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左家庄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左家庄街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左家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下列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所属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左家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左家庄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和左家庄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左家庄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621.59万元,比上年增加208.59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夏园小区房屋产权补办资金等项目。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602.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0.91万元,增长1.45%。
1.财政拨款收入18574.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74.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8.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606.97万元,比上年增加216.34万元,增长1.18%,其中:基本支出4685.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18%;项目支出13921.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74.36万元,比上年增加222.55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夏园小区房屋产权补办资金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2%;公共安全支出28.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15%;教育支出4.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52.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34%;卫生健康支出576.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节能环保支出261.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1%;城乡社区支出6046.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55%;农林水支出133.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住房保障支出10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2.67万元,2024年度决算67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01万元,2024年度决算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6.97万元,2024年度决算59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宣传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基本用于公共文明引导员夏季防暑降温饮料经费。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级社会建设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3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48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文明引导员补贴。
“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30万元,2024年度决算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56万元,2024年度决算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56万元,2024年度决算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7%。主要用于培训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5.14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5.1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文明引导员补贴、朝阳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经费、三馆一站补助(市级)等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6.2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5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91万元,2024年度决算21.7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33%。主要用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38.48万元,2024年度决算52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主要用于社区党建经费、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公益事业经费(体制)、社区机构运转经费-公用经费等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5.51万元,2024年度决算5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0%。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3.69%。主要用于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等项目。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项目。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区民政局60岁(含)以上具有本区户籍的空巢、低收入老年人和其他有突出需求老年人“两节”送温暖经费、区妇联“两节”送温暖经费等项目。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1.7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残疾人职业康复站运转经费、街乡残疾人工作经费等项目。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6%。主要用于街道临时救助项目。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52.6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经费、产业发展保障经费等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57.01万元,2024年度决算57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2%。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2.69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项目。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04万元,2024年度决算5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主要用于病媒消杀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33万元,2024年度决算6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区卫健委“两节”送温暖经费、市区体制下划专项-计划生育-暖心活动、情暖万家及心灵家园经费等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9.64万元,2024年度决算36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文化场景建设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0.35万元,2024年度决算26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地区煤改电设备维护。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0.35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97.84万元,2024年度决算604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59.62万元,2024年度决算516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6%。主要用于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城市协管员、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经费、民生家园建设经费、夏家园小区房屋产权补办资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经费、2024年街道系统共商共治-左家庄新源南里社区首汽家属院全景楼院打造、公共服务配套-公益性用房装修改造(左东里)等项目。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1%。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劳务费、基层公共安全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10.22万元,2024年度决算85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2%。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自管)、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奖励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27%。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55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2023年功能疏解专项资金、2024年环境建设管理补助资金、左家庄交通示范社区项目尾款。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8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2024年功能疏解专项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76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7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左北38、39号楼)。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5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0万元,2024年度决算0.00万元。主要原因:结合项目具体支出方向和投入领域,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85.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7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5.30万元减少7.5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34万元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7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3.96万元减少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7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0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万元,增加原因:2024年办公费及邮电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38.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9.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6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左家庄街道共有车辆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89.5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民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也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类):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类):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类):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类):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类):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督、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及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左家庄街道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