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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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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下属潘家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潘家园街道市民活动中心、潘家园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三家事业单位。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4247.50万元,比上年减少2004.71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105.44万元,比上年减少1994.66万元,下降7.64%。

1.财政拨款收入24081.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81.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3.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112.27万元,比上年减少1981.23万元,下降7.59%,其中:基本支出4949.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52%;项目支出19163.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1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994.28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86万元,占总支出的3.37%;公共安全支出32.28万元,占总支出的0.14%;教育支出1.22万元,占总支出的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90万元,占总支出的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9.81万元,占总支出的44.56%;卫生健康支出633.93万元,占总支出的2.63%;节能环保支出352.62万元,占总支出的1.46%;城乡社区支出5797.40万元,占总支出的24.07%;农林水支出1098.59万元,占总支出的4.56%;住房保障支出4522.09万元,占总支出的18.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38.37万元,2024年度决算8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8%。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大代表补选等相关工作经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43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93.60万元,2024年度决算74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未到全部支付期限。

“宣传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0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28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28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文明引导员补贴相关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74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74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6%。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培训在内部场所举办。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90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9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文明引导员补贴、三馆免费开放等相关工作经费。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0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文明城区创建相关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935.6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3万元,2024年度决算9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2%。主要原因:增加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等。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15.59万元,2024年度决算699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3%。主要原因:社区机构运转以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77.62万元,2024年度决算56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51%。主要原因:增加了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等。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62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义务兵优待金、去世人员抚恤金。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13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两节”送温暖等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06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站运转等相关经费。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5万元,2024年度决算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2%。主要原因:增加了临时救助相关工作经费。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5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援派人才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87.49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民生实事项目等相关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90.42万元,2024年度决算6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6%。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2.85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85万元,2024年度决算3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1%。主要原因:病媒消杀工作经费安排减少。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77万元,2024年度决算9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6%。主要原因:增加了“两节”送温暖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2.8万元,2024年度决算3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中医药文化场景建设。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7.37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7%。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42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煤改电设备维护相关经费。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57.37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01.42万元,2024年度决算57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01.37万元,2024年度决算50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城市协管员工资等。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6%。主要原因:责任规划师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78.05万元,2024年度决算69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6%。主要原因:增加了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9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1.78%。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22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功能疏解及统战部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等。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79.43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治理类街乡整治提升项目等。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22.09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22.09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经费(松一至松四、房管局宿舍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49.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9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9万元减少4.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3万元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9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47万元减少3.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95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46.83万元,比上年增加40.39万元,增加原因:办公面积增加,物业管理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9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00.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5.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9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234.0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应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街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部门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