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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平房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平房乡(地区)党政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城乡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5、民生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
6、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主要职责: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8、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
主要职责: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0419.55万元,比上年增加459920.94万元,增长1135.65%。主要原因:城中村改造支出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0368.81万元,比上年增加459931.85万元,增长1137.40%。
1.财政拨款收入496906.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83.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004.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462.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0415.76万元,比上年增加459967.88万元,增长1137.19%,其中:基本支出5243.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5%;项目支出49517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6906.21万元,比上年增加456535.72万元,增长1130.86%。主要原因:城中村改造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国防支出121.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公共安全支出2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教育支出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6%;卫生健康支出49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节能环保支出31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城乡社区支出4139.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3%;农林水支出10854.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7%;住房保障支出3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96.98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5%。
其中:
“人大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2万元,2024年度决算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5%。主要原因:人大代表补选经费支出增加。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3.89%。主要原因: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
“发展与改革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1.16万元,2024年度决算5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主要原因:病媒消杀等支出减少。
“统计信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8.21万元,2024年度决算4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73.74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4%。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支出增加。
“宣传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19万元,2024年度决算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主要原因:乡情村史陈列室支出减少。
“统战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3万元,2024年度决算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77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工作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万元。主要原因:市级社会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21.17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国防动员”2024年度年初预算121.17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28万元。
其中:
“国家安全”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28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安全方面支出增加。
4、“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16万元,2024年度决算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7%。
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8.16万元,2024年度决算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7%。主要原因:基层干部培训方面支出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09万元。
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8万元。主要原因: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支出增加。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01万元。主要原因: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相关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083.82万元,2024年度决算978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8%。
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3.79万元,2024年度决算29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8.39%。主要原因: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民政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5458.52万元,2024年度决算651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主要原因: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03.39万元,2024年度决算5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主要原因: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就业补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8.12万元,2024年度决算31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2.76%。主要原因: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23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支出增加。
“社会福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6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两节送温暖、“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残疾人事业”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1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支出增加。
“临时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10万元,2024年度决算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主要原因:乡级救助金支出减少。
“其他生活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5万元。主要原因:援派人才支出增加。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10.3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27.87万元,2024年度决算49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1%。
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94万元。主要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支出增加。
“计划生育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7.22万元,2024年度决算5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3%。主要原因: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380.65万元,2024年度决算3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主要原因: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
其中:
“污染防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3万元。主要原因: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支出增加。
“可再生能源”2024年度年初预算305万元,2024年度决算30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994.43万元,2024年度决算413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8%。
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021.53万元,2024年度决算85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9%。主要原因:用于城市协管员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25万元,2024年度决算3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4%。主要原因:责任规划师等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39.8万元。主要原因: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经费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947.9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9%。主要原因:用于自管保洁、绿化等支出增加。
10、“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155.93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5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2%。
其中:
“农业农村”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119.55万元。主要原因:智能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
“林业和草原”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55.26万元。主要原因:郊野公园养护支出增加。
“水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6155.93万元,2024年度决算5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7%。主要原因:园林绿化非常规水源灌溉运维费减少。
“其他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25.83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等支出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89万元。
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89万元。主要原因:城中村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00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66003.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3%;农林水支出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9.96万元,2024年度决算4660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1.9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5254.08万元。主要原因:整建制农转非经费的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9.96万元,2024年度决算9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原因:用于四季星河路及姚家园北二路雨水管线改造项目的支出减少。
“棚户区改造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棚改的支出增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20650.0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城中村改造的支出增加。
2、“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9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43.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4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1.58万元减少20.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4万元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4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0.13万元减少1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购置。2024年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43万元,主要原因: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73.35万元,比上年减少2.73万元,减少原因: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2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5.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8.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659.5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款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一级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当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反映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