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2 来源:东风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包含1家行政单位和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1家行政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共设置7个办公室,1个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综合执法队;四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本级和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组织、协调、指导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及监督、备案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5.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6.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服务村(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群众和驻区单位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辖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7.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本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为驻辖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部队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服务,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8.纪检监察机构
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乡(地区)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乡(地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村、社区纪检组织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对乡(地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乡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派驻乡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0.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促进、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负责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为辖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化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负责乡(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村(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乡(地区)决策提供数据基础。负责配合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3.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乡(地区)水利工程、防汛、林业技术及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承担河长制、节约用水宣传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本乡郊野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9人,实有人数73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9891.63万元,比上年减少3447.02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2023年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资金、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首都绿化美化创建等资金投入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88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24万元,下降3.51%。
1.财政拨款收入29854.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80.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67%;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8.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865.17万元,比上年减少3454万元,下降10.37%,其中:基本支出4577.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33%;项目支出25287.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54.19万元,比上年减少3454.28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2023年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资金、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提升、首都绿化美化创建等资金投入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8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80.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9%;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 293.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9%;教育支出 6.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5.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79%;卫生健康支出 456.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节能环保支出271.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2%;城乡社区支出4,114.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6%;农林水支出4,113.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6%;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8442.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80.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49万元,增长0.5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22万元,下降4.51%。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办公设备更新等。
“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672.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1万元,增长0.55%。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26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 2023年度决算293.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5.21万元,增长405.54%。其中:
“公安”(款)2023年度决算58.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等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35.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7.21万元,增长305.54%。主要用于集中隔离、文明引导员补贴等相关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5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4.51万元,下降68.9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6.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51万元,下降68.91%。主要用于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5.4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82.5万元,增长2829.17%。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5.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1万元,增长86.04%。主要用于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居民活动驿站服务用房建设相关工作。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79.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9.9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区相关工作。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215.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551.29万元,增长206.08%。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394.3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45.71万元,增长39.56%。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及社区工作者工资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446.5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8.72万元,下降11.6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职工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327.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2.04万元,增长5577.53%。主要用于公益性就业组织补贴及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工作。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2.2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2.2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相关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3年度决算23.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0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四就近”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残疾人事业”(款)2023年度决算83.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3.6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相关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3年度决算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工作。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858.5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853.9万元,增长125351.17%。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治理、公益事业等相关工作。
6、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56.8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2.24万元,增长7.59%。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4.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09万元,增长59.81%。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生育关怀、情暖万家、社区村计生专干补贴相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01.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0.63万元,下降9.2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20.6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9.77万元,增长70.22%。主要用于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7、 “节能环保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71.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71.74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3年度决算5.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9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煤改清洁能源及减煤换煤相关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65.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265.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8、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14.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1.1万元,下降3.0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481.4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9.02万元,增长2.93%。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3年度决算3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辖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30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04%。主要用于辖区自管道路保洁、自管绿地绿化养护相关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01.4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30.11万元,下降43.29%。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平台项目、为民办实事、东风地区市民活动中心室内装修改造、东风乡东风家园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相关工作。
9、 “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113.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39.22万元,增长38.3%。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3年度决算428.8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71.92万元,增长653.49%。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相关工作。
“水利”(款)2023年度决算6.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4.7%。主要用于解决水务安全隐患项目、街乡河长制工作、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相关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678.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67.02万元,增长26.34%。主要用于民生家园、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绿化养护、村庄社区化、示范社区创建、重点区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442.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442.44万元,增长100%。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442.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442.4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71.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1.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1.21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71.2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1.2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77.2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64万元减少11.8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8万元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6万元减少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未更新公务用车,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2.36万元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7.01万元,比上年减少2.76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相关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东风乡共有车辆21台,共计242.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43.9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照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富裕、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沉陷区治理(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