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9-13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工作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是本行政区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市代表联络处)、农村办公室、研究室。
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区长的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朝阳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59人,实际57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86.01万元,比上年增加54.44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新调入人员。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70.9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9万元,增长1.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0.94万元,占收入合计 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28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85.52万元,增长5.98%,其中:基本支出2,57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78.29%;项目支出713.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21.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6.01万元,比上年增加54.44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新调入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8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81%;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 0.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 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5%;卫生健康支出 145.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3%;节能环保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 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688.3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8.13万元,增长6.67%。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688.3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8.13万元,增长6.6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等活动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2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0.93万元,下降97.8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2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0.93万元,下降97.86%。主要用于职工教育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51.7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8万元,增长0.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353.9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60万元,增长6.1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97.7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97.7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45.7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9.52万元,下降21.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145.7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减少39.52万元,下降21.3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72.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 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3.17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46万元减少7.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 0.4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京外人大机关来京学习考察支出。公务接待 4批次,公务接待4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 2.7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66万元减少5.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 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7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 8.66万元减少5.9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2.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3万元,增加原因: 新调入人员,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4台,78.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94.0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0104: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010108: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050803:培训支出: 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部门职责如下: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区长的任免;在区长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朝阳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等。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会议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朝阳区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全员参与打好疫情防控整体战阻击战攻坚战,高标准组织召开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坚持首善标准,担当作为,踔厉奋发,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议题72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7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6人次,组织宪法宣誓56人次,为我区新“三化四区”建设提供了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数30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167.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67.87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28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67万元,项目支出713.3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8.25%。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了绩效指标。
(2)产出质量,硬件设施水平为优。
(3)产出进度,完成了绩效指标。
(4)产出成本 ,完成了绩效指标。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不涉及。
(2)社会效益,完成了绩效指标。
(3)环境效益,不涉及。
(4)可持续性影响,不涉及。
(5)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了绩效指标。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机关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资金使用严格审批流程,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会计基础信息完善,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2、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时计提折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绩效管理
按照绩效管理规定完成了相关工作。
4、结转结余率
2022年末无结转结余。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决算-预算/预算)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8.25%,主要原因:新调入人员及按规定调整工资结构等。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评价得分95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具体的绩效目标设定概念不太清晰,个别目标有一定评价难度。
(六)措施建议
下一步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力度,认真学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人代会会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