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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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职责 | 业务事项 | 信息类别 | 内容标准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1 | 信息公开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网址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 受理时间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 受理部门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程序标准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公开 |
2 | 机构信息 | 法定职责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集中公开市级部门职权信息的通知》(京政办函〔2015〕61号)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公开 | |
3 | 机构信息 | 领导简历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集中公开市级部门职权信息的通知》(京政办函〔2015〕61号)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公开 | |
4 | 机构信息 | 内设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集中公开市级部门职权信息的通知》(京政办函〔2015〕61号)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公开 | |
5 | 机构信息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集中公开市级部门职权信息的通知》(京政办函〔2015〕61号)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公开 | |
6 |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 | 预决算 | 预决算 | 公开包括:部门情况,部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构成情况,年度预算的主要工作任务,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绩效评价情况。 | 按年度公开 | 政府网站 |
7 | 保障性住房审核 | 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咨询、初审、复核、入户、评议工作 | 保障性住房审核资格初审公示 | 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 | 公示期限10日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张贴公示 |
8 | 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 | 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工作信息 | 全年行政执法情况 | 按年度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9 | 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 工作信息 | 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 按年度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0 | 执法检查结果(普通检查+双随机) | 工作信息 | 季度检查结果 | 按季度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1 | 双随机抽查结果 | 工作信息 | 双随机季度抽查结果 | 按季度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2 | 行政处罚决定 | 工作信息 | 当事人、处罚内容、处罚金额 | 7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3 | 行政强制 | 工作信息 | 行政强制措施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4 |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 工作信息 | 执法人员姓名、性别、执法证号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5 | 其他临时需要公开信息 | 工作信息 | 分类分级对象、职权法规等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6 | 计划生育 | 生育登记工作 | 生育登记办理(户籍)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20个工作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17 | 再生育登记(户籍)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20个工作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8 | 生育服务登记工作 |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流动人口)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20个工作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19 | 再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流动人口)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20个工作日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0 | 特别扶助工作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工作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按年度 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1 |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工作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按年度 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2 |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 |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工作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按年度 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3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工作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按年度 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4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 |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 【办理方式】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 地 址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路线 【特殊规定】 |
按年度 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25 | 社会救助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阶段公示 | 【民主评议结果】 【审核结果】 |
实时公开 | 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 |
26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 | 低保家庭享受情况 | 【低保家庭持证人姓名】 【保障人口】 【家庭月保障金额】 【所在区和街道(乡镇)名称】 |
实时公开 | 乡政务大厅电子屏或居住地村(居)务公开栏 | |
27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情况 | 享受低保人数、资金支出情况 |
【本区享受低保人数】 【资金支出情况】 |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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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审核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审核阶段公示 |
【申请人家庭情况】 【民主评议结果】 |
实时公开 | 居住地村(居)务公开栏 | |
29 | 城乡特困人员终止供养 | 城乡特困人员终止供养公示 | 【申请人家庭情况】 【民主评议结果】 |
实时公开 | 居住地村(居)务公开栏 | |
30 | 社会救助对象入学救助 | 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情况 |
【本街道(乡镇)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人数】 【资金支出情况】 |
按学年 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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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临时救助 | 发放临时救助金审核阶段公示 | 【视情况对申请人家庭情况、民主评议结果等进行公示】 | 实时公开 | 居住地公示栏 | |
32 | 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
【本街道(乡镇)临时救助人次数】 【资金支出情况】 |
按季度 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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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 【政策解读】 【办事指南】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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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负责公开低保家庭审核阶段情况,并公示所在街乡镇名称,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进行监督管理 | 低保家庭享受情况 | 【本区享受低保人数】【资金支出情况】 | 按月公开 | 街道(乡镇)政务大厅电子屏或居住地村(居)务公开栏 | |
35 | 档案保存在东风社保所的存档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就业登记 | 档案保存在东风社保所的存档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 实时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6 | 本保险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户籍居民以及政策内规定的特殊人群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本保险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户籍居民以及政策内规定的特殊人群 | 实时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
37 | 负责公开低保家庭审核阶段情况,并公示所在街乡镇名称,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进行监督管理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阶段公示 | 【民主评议结果】 【审核结果】 |
实时公开 | 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 | |
38 | 负责公开低保家庭审核阶段情况,并公示所在街乡镇名称,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进行监督管理 | 低保家庭享受情况 | 【本区享受低保人数】 【资金支出情况】 |
按月公开 | 街道(乡镇)政务大厅电子屏或居住地村(居)务公开栏 | |
39 | 负责社会救助对象公开享受医疗救助人次、资金支出情况,并进行监督管理 | 一站式服务结算救助 | 【本街道(乡镇)社会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人次】 【资金支出情况】 |
按季度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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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义务教育工作 | 非本市户籍办理入学工作 |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 |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图】 【审批(审核)标准】 【是否收费】 【办理结果】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
按年度 公开 |
乡政务公开栏 |
41 | 信访接待 | 信访接待场所、电话、时间等相关情况 | 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 实时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