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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9:5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卫健委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不辱使命,闻令而动,逆行而进,以实际行动扛起“为朝阳人民群众筑起疫情防控安全线”的使命担当,为全区上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我委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朝阳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落实各项任务,严格对照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008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朝阳”设“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双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10个二级目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第一时间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并在网站“部门动态”、“通知公告”两个栏目中进行信息公开。在《北京朝阳》网站发布80篇部门动态,373篇通知公告;在《健康朝阳》电子半月刊发刊14期,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万余条,《健康朝阳》微信公众号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69篇;在《学习强国》《光明网》《人民网》《健康报》等中央、市级媒体平台和《腾讯》《网易》等综合类门户网站主动公开850余篇;在《朝阳报》《北京朝阳App》等区级媒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00余篇,朝阳有线电视台全年在《健康朝阳》栏目累计报道达到390分钟;在《北京青年报》、《人口与健康》杂志发布疫情防控专版2篇,在《健康报》发布发展纪实类专版3篇。在人民网开展对话医院院长访谈1次,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开展对话医院院长访谈10次。
(二)加强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通过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官方微博及微信平台、北京朝阳门户网站等渠道多次发布家庭医生签约、发热哨点建设、落实“七有五性”、预防院感防控、加快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的决策。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的工作要求,依托区级信息化平台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公示网站公示监督结果,2020年,我委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8225件,行政检查84470件,行政确认17510件,行政处罚3081件。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截至1231日,我委2020年度共受理66件依申请公开,其中通过信函、电话、网络渠道申请26件,通过窗口申请40件,申请受理渠道多样且畅通;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申请人准确、规范、有针对性的答复。
(四)强化政策解读
围绕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的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多渠道多形式进行精准解读。在《健康朝阳》微信公众号推送日常防疫指引,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教育培训情况。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培训15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3
282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3
0
84470
行政确认
8
0
17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6
-54
3081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74
627.1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2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2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3
21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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