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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4:56 来源:平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平房地区按照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房e家亲”微信公众平台、《百姓平房》周报、户外宣传栏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主动公开机构职能1条,领导介绍1条,机构设置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4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权清单1条,社会保障类信息30条,基层动态类信息207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行政处罚476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地区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上年相比,减少13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1件主动撤销),占总数的75%;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25%;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
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 
 
在2020年受理的4件申请中,除去1件主动撤销外,其余3件均全部按期答复。 
“予以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00%;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平房乡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责任、审查、反馈、备案和监督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平房乡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全力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乡组织委员分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北京朝阳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地区专栏定期发布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办理依申请公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指引,发放《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0本。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线上公开。地区依托北京朝阳、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地区专栏2个政府网站定期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制定了《平房乡关于区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办法》,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了信息的层层审核,明确了各科室责任。同时,办公室、信息办负责保管数字证书任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按照工作要求,每周主动公开3条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公开电子邮箱,定期查收信息公开申请文件,并按照要求及时在依申请公开系统中登记。  
二是线下公开。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及政务公开联系方式等。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并在大厅显著位置标识,使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11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76
139
行政强制
0
+2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86
211.12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地区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不断改进创新,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托《百姓平房周报》、平房e家亲微信公众号,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依申请公开方面,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疑难案件有待深入研究。下一步,我地区将继续加强办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地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案例分析,提升业务办理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办理过程中,加强司法部门对业务科室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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