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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3:08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深入落实《朝阳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求,围绕房管中心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设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在北京朝阳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条。其中,双公示行政处罚118条,通知公告65,部门动态60,双随机一公开9条,其他行政执法信息9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22条,财政预决算2条,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各1条,信息内容涉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物业管理、中介管理等重要民生领域。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公开标准符合相关要求;保密审查流程规范严格,社会关切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应和澄清。达到政务宣传和部门动态宣传效果,让群众通过网站平台更深层次的了解朝阳房管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分别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来电来信面向申请人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许可、销售备案、公房管理等相关事项。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1.申请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8件。其中,申请人属于自然人的共186件,商业企业11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

2.答复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间,推进案件办理流程,全年对193件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答复。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7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健全“当面申请、电子邮件、来信”的多渠道申请方式,丰富申请渠道,便于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加强邮件、信件及时查收频率,及时接收当面申请,确保群众申请渠道畅通无阻。

二是提升申请精度。开通64181876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指定办公室专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全流程咨询,进一步提升了申请的精准度,推动信息公开办理效率的提高。

三是拓宽发布渠道。依托朝阳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朝阳有线等传统媒介,精准解读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新政策、新变化、新动态。在重大舆情应对方面,能够及时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四)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依据中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模式,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进行保密性审查,法制科部门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责任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负责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人员培训力度还需加强。2020年受疫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不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建设,是提高办理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大对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学习运用,,在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2)跨部门沟通力度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溯源难度大、时间跨度广、协调部门多的现状。希望上级部门搭建更多的沟通平台,通过与上级部门纵向沟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横向沟通,针对疑难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