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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2:59 来源:区国资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朝阳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积极促进国有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朝阳区政府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众了解政务信息,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编制了《朝阳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朝阳区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方式为电子邮件和邮寄各1件。经核实,申请获取信息内容均属于公开范围,主责科室负责人已在答复期限内做出书面回复并办结完毕,申请人对答复情况满意。此外,按照依法、客观、严谨的原则,我委在职能范围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工作管理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委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由一名副职领导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办公室为责任科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市区政务服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全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我委关闭独立门户网站,整体迁入区级网站集约化平台运行后,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主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更新和后台维护工作,积极做好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网信办、区科信局等单位的工作联络。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用好“朝阳国资”官微,聚焦宣传热点,紧贴区管企业改革发展现状,大力宣传报道市区国企改革发展、党建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工作成就、经验推广、先进人物等,2020年累计发布文章期数89期,发文总量269篇,阅读总量703772,粉丝数12367 

(五)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为不断推进我委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加强学习交流,针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科室人员进行认真学习,了解掌握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会议、培训和研讨活动;强化对监管企业信息工作人员能力培养,开展工作指导,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和信息报送质量;针对复杂案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等召开沟通协调会,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意识、打牢基础;由主管领导牵头,主责科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政府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中,以提升全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完成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5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2

10.1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专业指导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通过深入剖析和自查,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公开渠道不丰富;监督考核机制需完善等。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政策、条例、工作要点、考核办法作为学习和宣传的重点,解读好、宣传好;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推动各科室认真落实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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