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15 15:15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 括

2015年,朝阳区民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学习、摸索,顺利完成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并熟练开展各项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依托朝阳民政信息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朝阳区民政局政务信息平台“朝阳民政”微博正式上线,发挥了电子政务应有的作用。

截至2015年底,朝阳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民政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加大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形式的公开情况。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把公开的政府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查阅,此外,还印制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材料,摆放在大厅明显位置供群众自由索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项。

(二)答复情况

区民政局依法对15项依申请公开按时给予登记回执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5年8月,朝阳区民政局收到《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1件,按照复议决定要求,区民政局要求信息公开申请人补正信息公开申请书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2015年,朝阳区民政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相关诉讼案3件,其中一件已被朝阳区人民法院撤销,另外两件诉讼尚在审理中,未出结果。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定位不准、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的经验不足,办理理念和申请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从如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把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

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排查程序盲点,减少法律纠纷,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

朝阳区民政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