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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4-07 16:30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 括

2014年,区民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学习、摸索,顺利完成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并熟练开展各项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依托朝阳民政信息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辟为民服务专栏,发挥了电子政务应有的作用。

截至2014年底,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民政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加大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形式的公开情况。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把公开的政府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查阅,此外,还印制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材料,摆放在大厅明显位置供群众自由索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项。

(二)答复情况

区民政局依法对5项依申请公开按时给予登记回执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4年7月,区民政局收到周筱赟诉朝阳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告知行为案三件,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2014年12月,朝阳区人民法院撤销区民政局对周筱赟作出的三项答复,并要求区民政局对周筱赟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进行答复。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申请公开和网上受理的经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以后工作中要从几个方面努力改进和完善,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朝阳区民政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