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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4-05 16:22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7315835、67315505。

一、概 述

2011年,民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学习、摸索,顺利完成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业务,并熟练开展各项应用、管理、维护工作。依托朝阳民政信息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开辟为民服务专栏,发挥了电子政务应有的作用。

截至2011年底,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民政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业务动态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加大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形式的公开情况。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把公开的政府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查阅,此外,还印制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材料,摆放在大厅明显位置供群众自由索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由于区民政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1年度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区民政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3人次,占总数的20%;电话咨询52人次,占总数的8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区民政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申请公开和网上受理的经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以后工作中要从几个方面努力改进和完善,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朝阳区民政局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