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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15:59 来源:东坝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1年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坝乡办公室,联系电话:65491768。

一、概述

2011年,我单位始终依照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成立了由地区办事处主任黄宏春任组长,各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维护及变更。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清理、编制、审查、录入、公开、移送等工作。

截至2011年底,东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7%;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2.13%,业务动态类信息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不仅在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还建立并公开政府信息咨询电话、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其中最常用的形式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在便民服务上,不断宣传,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地获取更多本单位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东坝乡政府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50%,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50%,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要求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0%;

“涉及第三方”1件,占总数的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1年,没有出现收取费用的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咨询2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人次,占总数的23.8%;电话咨询16人次,占总数的76.2%。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其主要是个人要求政府申请公开拆迁有关内容。受理1件,办结1件,受理率和办结率100%。

办结的1件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是乡政府不允公开其要求公开的信息。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东坝乡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