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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5 13:59 来源:东坝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1、行政性相关文件。在公开网站上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地区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废止失效的情况予以标注撤销。2019年,我地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4 件。
2、明确公开场所信息年初,地区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报送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人员及方式等指南信息。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点设在政府楼二层办公室。为了方便群众,在接待大厅由专人负责接待,为来访群众提供已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纸质文本查阅,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等各项工作。
3、财政信息公开。加大对地区财政资金公开力度,2019 年主动公开《东坝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和《2019年预算报告》等政府预决算信息。深化财政公开内容,公开了地区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等十个报表。细化了公开程度,政府预算报告公开了财政拨款、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九类科目。
4、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媒体优势,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坝河E讯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东坝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地区监督检查、治安管理和改善民生等问题,让群众深入解政府工作。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东坝地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均按时答复申请人。其中,当面申请27件,网络邮件申请4件,信函申请14件。从申请要求获取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地区腾退、安置补偿类申请最为集中,约占全申请信息数量45%;涉及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类申请约占26%;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类申请约占20%涉及市场监管类申请约占6%,涉及财政预算类申请约占3%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2019年地区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定期会议研究制、保密审查机制、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等制度,将公文公开属性纳入了公文制作过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在制作、形成公文过程中,要求确定政府信息源头属性。地区公文制作科室为办公室对拟发公文公开属性、格式的规范性进行核对把关,无标识公开属性的公文,退回公文起草部门重新办理。
注重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每月至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每周至少更新1条动态信息。依照《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政府业务科室、部门依据职责,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行政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政府信息,以《东坝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的形式送交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查——科室同意公开——报主管领导审核;对于同意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做好公开。保障了地区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2019年全年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公开要求,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由专人负责。不断完善升级后政府公开专栏内容,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优化重点领域的栏目设置。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信息服务能级。
继续发挥政府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的作用。除地区网站、“坝河E讯”东坝地区官方微信,查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到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查阅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接待大厅等处。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培训。严格遵循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区主动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正确处理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过程中收到日期、补正日期、征求意见日期、答复日期、复议诉讼期限五个时间节点,掌握依申请公开基本程序,有效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效率和水平,保证程序正当合法。
培训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有关新《条例》的专题培训并做好工作的传达。2019年地区召开有关政府信息相关培训3次,利用区政府下发的各类培训材料,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知识的培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地区的认同度、知晓度,提高了各部门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邀请优秀信息工作者为各科室信息员培训撰写信息的要点,提升了信息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885
+195
108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7
-42
85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7632
52.9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1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1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1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2019年,针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4件,均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被纠错0件。针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2件,被纠错0件。诉讼案件为复议后起诉,均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拓展创新意识不够,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信息量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情况着重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公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地区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下载:北京市朝阳东坝地区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