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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4 17:15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按照《朝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职责清单,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条,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基本涵盖财政所有业务,特别是年度预决算公开,按照月份动态公开财政收支情况。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依申请共接收36件,35件已经按时限和程序办结,1件正在按照时限和程序办理过程中,全年无行政诉讼和无行政复议败诉案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相关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公文属性源头性管理。为规范我局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字〔201818号)要求,结合《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我局实际情况,做好我局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切实把政策性文件发布与解读落到实处。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程序。主动公开审查程序完备,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所有公开信息均由政府信息工作负责人、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签批后才予以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朝阳区2019政务公开要点与权责清单,对照标准梳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按时按量维护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程序上规范、完整。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按市区要求主动公开,将透明财政落到实处。对于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我局按月对财政收入与支出进行动态公开。我局在档案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台,接受公众和申请人咨询并发放《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结合全区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我局组织召开内勤会议,对全局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朝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区科信局到我局指导政务资源填报集中培训工作时机,邀请三方公司老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讲解和指导,结合实际工作集中向全局各科室强调开展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6
0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
1620.07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以来,新规对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总结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存在着公开力度不够,总结提升不够的问题,将及时整改不足,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水平提高。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与宣传。通过自查和总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局同志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树牢服务理念,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协调各科室力量、寻求配合,挖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公开的力度,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全方位公开相关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总结经验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落地需要靠具体实践来推进,从实践中摸索、探索中总结经验,抓好学中干、干中学,把学习交流作为促进工作的助推器,加强舆情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11日起至
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