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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00:00:00 10:35 来源:劲松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劲松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成立以办事处主任范力平为组长、副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劲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范力平主任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责任落实到位。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劲松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劲松街道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主要内容:工委、办事处职责、街道办事处介绍、街道领导简介、街道各科室简介、工作职责),占总体的比例为23.9%;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主要内容:街道工委、办事处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7.5%;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主要内容:街道办事处2003年—2008年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3.8%;行政职责类信息34条(主要内容:机关各科室对外办公程序),占总体的比例为21.4%;业务动态类信息69条(主要内容:街道办事处2003年-2008年工作总结、机关活动信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43.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劲松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公告、通告、便民手册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其中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形式通过网站发布、发放便民手册等,为了方便辖区居民到街道办事处办理有关事项,我们印制了便民服务手册、致居民一封信等宣传形式,方便了辖区居民。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劲松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劲松街道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劲松街道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无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劲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申诉案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属于初期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够,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信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将会更好、更快、更有序地开展。
                                                                          劲松街道办事处
                                                                          2009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