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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劲松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艳平,联系电话:87735210

 

 

 

 

 

 

 

 

一、   概述

2010年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郑霞、办事处主任殷宁为组长、副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劲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殷宁主任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责任落实到位。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劲松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劲松街道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71条(主要内容:政务信息、会议信息、机关活动信息等),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劲松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公告、通告、便民手册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其中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形式通过网站发布、发放便民手册等,为了方便辖区居民到街道办事处办理有关事项,我们印制了便民服务手册、致居民一封信等宣传形式,方便了辖区居民。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劲松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劲松街道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劲松街道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09120101231,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共收取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0年,劲松街道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劲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属于初期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经验不足,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充实,各个环节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信劲松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将会更好、更快、更有序地开展。

 

 

 

                                     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