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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2 10:35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托本单位门户网站,优化机制,规范管理,强化培训,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确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在教委对外网站上公布;配备全职工作人员统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设立1个专门申请受理点,办公地址在教委行政事务综合处置中心。

(二)优化工作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畅通申请受理渠道,严格规范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办理流程,推行使用标准化文本,优化法律审查、保密审查等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强化培训交流,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对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总结2017年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读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讨论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主动公开2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主动公开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62条。依托朝阳教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8条。依托朝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73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朝阳教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并辅以朝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电话查询、现场受理、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不断提升了公众查询信息的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计7件。信息内容:涉及学籍档案、学校审批、登记备案、财政预算等方面。申请方式:当场书面申请4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件。办结情况:办结5件。(本单位于2017年底受理的2件信息公开申请,已于20181月分别作出答复。因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均统计至20171231日,所以该2件申请未计入2017年办结)。办结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1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期限答复的4件。答复结果:“同意公开”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收费情况:未有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信息公开而向其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8件(经法院审查,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单位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主动公开审查机制、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方面仍存在提高空间。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工作: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调,提高业务水平二、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遵循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继续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保障公众权益。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183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4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62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31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4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8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