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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1 10:35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851140

 

 

 

 

 

 

 

 

 

 

 

 

一、概述

2015年,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强化培训,规范管理,畅通渠道,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截止2015年底,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圆满完成全年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指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与教育系统民意诉求表达回应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研讨《规定》条文说明,进一步强化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和新情况,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调度,并与其他部门开展业务交流,切实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

()强化规范管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梳理并完善了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审查、签批等工作流程。主动公开方面,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行政职责,明确公开范围,并辅以朝阳教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交办单、承办科室意见单、法律审查单、保密审查单等一系列工作表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书(修订版)及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三)突出重点难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我委积极应对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调整,主动公开招生入学政策,主动宣传,积极解读入学政策。一是合理布局,网上公示,学区划分科学透明。2015年,我区开通了学校服务片网上查询功能,家长可以登录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直接检索小区对应的学校,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规范、高效的服务。二是丰富形式,主动宣传,积极解读入学政策。召开政策发布会,及时公布政策,借助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解读。分别编印了小学、初中《入学政策问答及流程手册》,免费向有入学需求的家长发放。开设了信访咨询综合服务大厅,开通6路政策咨询热线,探索网络、微信等新形式,广泛公开政策信息。建立了44人的政策宣传队伍,向43个街乡派驻了教育助理,组建了9支机动咨询小分队,形成了委办局与街乡相配合、线上与入户相结合的立体政策宣讲网络,及时有效地解读政策,有效疏解了入学矛盾, 赢得了百姓的理解和认可,百姓送来了锦旗(见附件)。

(四)强化培训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组织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旁听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使我委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能规范办理、结合实际,有效提高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同时,落实2015年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培训会精神,对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并与教育督导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交流,解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1%;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3%;行政职责类信息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73%;业务动态类信息2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51%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朝阳区教委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并辅以朝阳教委门户网站、电话查询、现场受理、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不断提升了公众查询信息的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35件,同上年相比,增加了32件,同比增长近11倍。其中,当面申请26件,邮件方式申请9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教育配套建设、人事纠纷、招生入学等方面。在35件申请中,申请人自愿撤销10件,其他2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区政府受理审查,对我委行为予以维持。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一些经验和成绩,但在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及时性、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排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盲点,减少法律纠纷,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二是及时更新群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政策、学校管理等重点信息,方便群众通过网上栏目对我委信息进行查阅,进一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三是强化培训交流。增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与业务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认识和业务水平,促使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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