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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10:35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赵灼飞,联系电话:85851140

 

 

 

一、概述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培训,规范管理,畅通渠道,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截止2011年底,教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培训,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

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以教委主任为首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教委办,各科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公开的具体事务。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政府公开的文件、规定,并研究政府公开有关工作。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及时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种培训及会议,使我委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能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断创新,逐步提高和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进一步的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

(二)规范管理,畅通渠道,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得到保障

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及时编制公布《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包括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提出申请的方式、申请处理的程序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指南》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二是结合我委实际和部门职责权限,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合理归类。信息公开目录下设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五大部分。每一部分下设子目录。包括机构职责、机构设置、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成人教育、人事工作等28项。三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结合实际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制定了《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并在发文稿纸上增加公开属性一栏,切实做到一文一明确。产生信息的部门拟定信息公开属性,提请部门领导进行审阅,同时送保密部门和政策法规科共同审查,最后由教委主任签署意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科室职责,明确公开范围,并辅以朝阳教委外网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我委有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共570件。

畅通公开渠道。我委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新四区为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教育动态等有关信息,公众可以从北京朝阳网站上直接查阅我委公开的信息。二是大力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在教委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供来人查阅。四是教委办公室作为政府公开信息接待中心,随时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查阅。五是利用朝阳有线、朝阳报等新闻媒介主动公开教育方面的动态信息,拓展公众了解我区教育政策的渠道。

严格保密审查。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6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47.69%;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23%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朝阳区教委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电子触摸屏、档案馆文件查阅中心等渠道,不断提升公众查询信息的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朝阳区教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1年度,朝阳区教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问题与不足

信息公开工作是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虽然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三点:

1、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科室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2、公开属性应该进一步清晰。由于信息公开的尺度不好把握,特别是涉及敏感问题等事项的公开,个别部门对公开属性的判断不准确,造成公开程度受到限制。

3、社会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公众知情度不高,信息公开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提高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2、扩大公开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3、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