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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01 10:35 来源:区教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851140

 

 

 

 

 

 

 

 

 

 

一、概述

2014年,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培训,规范管理,畅通渠道,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截止2014年底,朝阳区教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圆满完成全年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指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并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区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研讨《规定》条文说明,进一步强化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研究调度,切实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

()加强管理,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梳理并规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公开方面,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科室职责,明确公开范围,并辅以朝阳教委外网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交办单》、《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登记表》等工作表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书(修订版)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三)突出重点,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我委积极应对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调整,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信息,有效疏解入学矛盾。一是制作了两部动画宣传短片在朝阳有线上播放,在“北京朝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中专设“政策角度”栏目,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招生政策的解读;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开通了入学服务咨询热线电话,梳理了百姓关注的问题,编印《入学政策解读工作指南》,发至每一位有入学需求的家长手中,指导家长有序做好入学工作。二是与属地街乡、相关委办局等形成联动,采取联合办公、小分队深入街乡和社区等多种形式,耐心解释政策,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化解矛盾,赢得了百姓的理解和认可,百姓送来了锦旗。

(四)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及会议,使我委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逐步提高和规范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落实2014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朝阳区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解读新出台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准确把握新政策和新要求,为下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朝阳区教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34%;业务动态类信息2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66%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朝阳区教委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7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辅以朝阳区教委门户网站、电话查询、现场受理、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不断提升公众查询信息的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朝阳区教委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3项,其中,信息不存在1项,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项。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朝阳区教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朝阳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以来,形成了一套较为顺畅的运行机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部门和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高、定位不准、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公开机制不够健全。2015年,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把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三是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教育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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