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11 00:00:00 10:35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0600

 

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我委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年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责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18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4.4%;行政许可公示类信息9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外网网站,主要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及相关流程、业务动态和政府投资项目等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方便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83条。其中,当面申请95件,占总数的74.8%,同上年相比,减少242条;以信函形式申请25件,占总数的19.7%,同上年相比,增加15条;邮件方式申请7件,占总数的5.5%,同上年相比,增加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项目立项审批、停车场收费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127件申请中,申请人自愿撤销5件,其他12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74件,占总数的60.7%

“信息不存在”的25件,占总数的20.5%;

“非本机关掌握”的12件,占总数的9.8%;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6件,占总数的4.9%;

“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2.5%;

“不属于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1.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在2014年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74件,共收取费用97元。其中:检索费80元,复印费17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58件,免收费用313.2元,免收费用的理由包括申请人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其他经济困难。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3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将进一步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并注重从公众需求出发,推进本单位重点业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按规定进行文件报送工作,增加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委内停车场收费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重点信息,方便群众通过网上栏目对我委信息进行查阅,进一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科室业务信息,及时更新重大项目、发展规划等重点信息审查及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三是增加参加和开展组织培训。增加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依法办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业务办理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单位间业务联系。规范工作流程,排查程序盲点,减少法律纠纷,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