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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00:00:00 10:35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改委法制科,联系电话:67739198

 

一、概述

2017年,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指导下,区发改委修订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定,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和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渠道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模块,做好政策解读,并组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按法规要求接收和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得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进。

(一)落实工作要点

  根据《朝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委积极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做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发布解读,统筹推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公开授权区政府进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开展医药分开检查,推进一般制造业疏解退出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进行公开。

(二)强化组织保障

由李立新同志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法制科为责任科室,科室内配备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同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我委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三)推进制度建设

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朝阳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再次梳理了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将主动公开制度下发各科室,坚持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通过我委政府网站及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我委各类政府信息。

(四)畅通渠道场所

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受理科室、受理方式、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申请人可通过电话、邮件、邮寄、当面申请等多渠道进行申请,我委信息公开专职负责人员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为咨询者和申请人发放《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进行申请。

(五)开展教育培训

加强全委干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教育培训,全年度我委共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二次,同时,我委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会议及培训,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6条,同2016年相比增加253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价格收费公示4条、许可和处罚双公示信息32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及其他信息28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外网网站,主要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及相关流程、业务动态、政府投资项目和行政处罚信息等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同上年相比,增加35件。其中,当面申请2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69件,以网络邮件方式申请1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项目立项审批、价格举报处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

(二)答复情况

107件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2017年答复104件,其余3件在2018年完成答复。2017年内答复情况如下:

已经主动公开10件,占总数的 9.6%

同意公开39件,占总数的 37.5%

不同意公开10件,占总数的9.6%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占总数的1.0%

申请信息不存在40件,占总数的38.5%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占总数的3.8%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复议案件仍在审理中。

 

五、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在过去的一年,我委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现有信息公开工作较多停留在工作动态以及重点项目信息上,与社会需求和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处理复杂疑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做好主动公开。结合本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印发的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3

 

 

附表: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1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4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11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598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7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7

     4.信函申请数

69

  (二)申请办结数

104

     1.按时办结数

80

     2.延期办结数

24

  (三)申请答复数

10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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