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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5012644


一、概述

2009年,本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2名工作人员负责。截至2009年底,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占总体的比例为1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38条,包括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占总体的比例为23%;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业务动态类信息100条,包括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其他信息、行政许可结果,占总体的比例为6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取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1条。其中,当面申请24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1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71%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4%

 “非本机关掌握”的6件,占总数的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4人次,占总数的100%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2010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行阳光行政、透明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外网网站建设,改进服务,塑造形象结合起来,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整体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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