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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2 00:00:00 10:35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李春丽,联系电话:65931901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截至2012年底,朝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9%;业务动态类信息8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71%

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包括发展计划、重大事项及决策、便民措施、惠民政策等众多内容。公开的形式多样,在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充分利用我局外网网站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加强网站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我局外网网站是对外统一发布信息和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网上窗口,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重要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始后,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开专栏,运行效果良好,有效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本单位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增强意识、健全制度、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1、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总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

2、进一步保障信息畅通。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继续发挥司法局网站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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