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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10:35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5931901

 

 

 

 

 

 

 

 

一、概述

2017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朝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各相关科室信息员责任,做到专人专管,分工协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工作中,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公开工作重要专题事项纳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管理情况

一是严把保密审查关。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信息形成部门提出属性后由我局保密审查机构审查,最终由业务主管领导确定,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报市司法局或区保密局进行审核。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我局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强化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和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在朝阳区政府三元桥办公区法律服务大厅摆放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取阅,并在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局外网网站作用,完善公开专栏,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为1.5%;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3条,占总体比例为0.41%;法规文件类信息33条,占总体比例为4.51%;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为0.55%;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类29条,占总体比例为3.97%;业务动态类信息546条,占总体比例为74.69%;其他信息105条,占总体比例为14.36%。近年来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加大了公开力度,拓宽了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系列工作。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区政府网站、区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报刊等形式将本局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在便民服务上,本局在朝阳区政府三元桥办公区法律服务大厅的信息公开栏摆放了便民手册;为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编制了检索目录,方便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占总数的65.71%;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总数的23.53%;以邮件形式申请2件,为今年新的申请形式。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上看,16件是行政职责类信息,1件是财政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17件申请现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88%;

“同意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64.71%;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88%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7.65%;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占总数的5.88%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我局有4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均为同一当事人。我局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吃准吃透,增强意识、健全制度、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新情况和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以集中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定期组织各科室开展相关培训。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183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3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7

1.当面申请数

1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17

1.按时办结数

1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1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5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