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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31 00:00:00 10:35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594712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2年我单位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4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并建立和畅通链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了便利的服务,有效地提高了网站的互动性。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在全程代办处放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设专人对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当面答复,缩短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所需时间。三是接收广大群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四是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在朝阳有线《环保朝阳》等环境保护专题节目对外进行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为我局与社会各界保持信息沟通与交流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单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单位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申请方式为邮寄,拆分为13项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全部为结果公示类中的行政许可类信息。申请公开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资金来源等相关材料。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3项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5.4%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15.4%

“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7.7%;

“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5.4%。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的6件,占总数的46.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201211日至20121231日,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2件,共收取费用10.5元。其中:检索费10元,复印费0.5元,但申请人未缴费。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9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人次,占总数的34%;电话咨询125人次,占总数的62%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600余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二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服务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满足百姓的需求。解决措施一是树立民本位的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政府形象,积极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保密制度。一方面坚持经办人、审查机构、主管领导三级审核,另一方面密切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环保局的联系,争取领导部门支持,请示被申请信息的公开形式。三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按照规定要求对百姓关心的相关环境问题依申请公开;四是通过网站、宣传册等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广泛的了解和认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服务功能;五是加速观念的转变,提高“阳光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开制度。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