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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30 00:00:00 10:35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01231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单位制定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各业务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依据中央及市、区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确定了全局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接待工作,并对信息公开答复文件进行保密性审查;监察科负责会同办公室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法制科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行政职能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意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业务动态类信息9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3%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增加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链接、检索目录等。

2.综合服务窗口。以方便公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原则,设立信息公开查询接待室,通过触摸屏、公告栏等途径方便群众查询主动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4件,全部为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屋权属、物业、住房保障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9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4件,占总数的26.4%,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

 “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1%,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217件,占总数的55.1%

非本机关掌握59件,占总数的15%

非政府信息10件,占总数的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9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按照朝阳区的统一部署,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向申请人收取政府公开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

四、咨询申请情况

2010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占90%、电话咨询占1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01231日,我局共接到行政复议3件,全部维持;共接到行政诉讼71件,其中14件维持、1件因对商业秘密的界定不确切而败诉,截止到20101231日其余诉讼案件法院正在受理中。

六、体会和认识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并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各科室、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理念逐步加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识不断深入。

(一)领导高度重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分析案例,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已经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主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区信息公开办大力支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亲自到我局召开专题会,共同研讨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难点、热点问题给予我局充分的指导。

(二)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推进

1.把好受理关,面对申请人的申请当场判断信息属性,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这样既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又减少了申请人往返奔波。

2.把好答复关。制定《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定业务责任部门对答复意见直接负责,这样做就提高了业务科室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心,从而有效的发挥了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

3.把好档案关。规范受理收件标准,建立信息公开电子档案,方便日后查询使用;同时,对于逾期未领取答复的,采取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提醒告知申请人,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以便及时归档。

(三)筑牢公开意识,坚持依法公开做到以人为本

1.提高服务意识。在依申请信息公开接待过程中,我局以态度积极、语气平和、解答耐心为标尺,设立等候席、接待席、休息席、填单台等,营造轻松、和谐、人性化的接待氛围。

2.加强宣传意识。在机关一层设立受理窗口,专人指导百姓填写相关表格,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当事人探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申请行为,告知申请人公开信息收费事项及收费标准;与责任科室主动交流信息公开工作,让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

3.强化责任意识。以对百姓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以健全的制度和严谨的流程为保障,定期交流探讨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