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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01 10:35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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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辉,联系电话:64186088

 

 

 

 

 

 

 

 

一、概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朝阳区房管局作为区政府重要的民生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局范围广泛发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使得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并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各科室、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理念逐步加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识不断深入。

(一)组织机构健全,统筹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主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依据中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了全局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接待工作,并对信息公开答复文件进行保密性审查;监察科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法制科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行政职能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85%;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35%;业务动态类信息63(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57.8%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化进程不断推进,在办事大厅设置主动公开电子屏幕,在我局官方网站设置主动公开专栏,在公开窗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橱窗,全局各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断深化。

1.畅通渠道,搭建平台,确保公众知情权

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改建信息公开查询接待室,通过互联网、公告栏、电子屏等途径方便群众查询主动公开信息。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房管动态、拆迁信息等,公众可以从“北京朝阳”网站上直接查阅我局公开的信息。同时,我局大力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编制目录,制定方案,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

我局按照规范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结合实际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制定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拆迁等信息公开目录。

3.明确流程,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无误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流程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4件,同上年相比,减少417条。其中,当面申请402件,占总数的66.56%,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200件,占总数的33.11%,同上年相比,增加39条。

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征收信息,占整个申请量的80%,其他内容有物业管理、公房管理、行政执法处理、房屋产权登记等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60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351件,占总数的58.2%

同意部分公开12件,占总数2%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225件,占总数的37.25%;

非本机关掌握6件,占总数的1%;

申请内容不明确3件,占总数的0.5%;

非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0.3%;

涉及第三方2件,占总数的0.3%;

已移送档案馆1件,占总数的0.15%;

其他答复的2件,占总数的0.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35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2件,共收取费用422.2元。其中:检索费210复印费152.2元,邮寄费60元。

四、咨询情况

2014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8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0人次,占总数的97%;电话咨询20人次,占总数的3%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办结16件,办结率为100%。在办结的16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6件。

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33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办结33件,办结率为100%。办结的33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分别是:27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要求我局重新做出答复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由于北京市还未出台有关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各项具体实施措施的依据不够充分,希望北京市能够尽快出来相关实施细则,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需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希望上级部门搭建更多的沟通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沟通,针对疑难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式。

3)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随着依申请信息公开量的逐年增加和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程序的审查力度不断加大,我局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流程。

4)需要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5)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