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1 00:00:00 10:35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1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辉,联系电话:64186088

 

 

 

 

 

 

 

 

一、概述

2015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57号)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朝阳区房管局作为区政府重要的民生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条例规定,在全局范围广泛发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使得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组织机构健全,统筹开展工作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主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依据中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了全局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接待工作,并对信息公开答复文件进行保密性审查;监察科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法制科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行政职能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

(三)重新修订规定,完善办理流程

针对新形式下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结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57号)的出台,本局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在办理流程上提高效率,在部门职责上理顺关系,有效减少了相互推诿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四)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5场,200人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区法制办、区信息公开办、区法院有关领导授课,讲解了信息公开如何受理、答复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和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方式等,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能力,减少了败诉风险。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职责类信息224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摇号、选房、新增业务的工作流程等

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摇号、选房工作一直是本局的重要工作,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和监督。本局将业务细化分类,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自身利益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官方网站、市住建委网站和市、区级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在市住建委网站主动公开征收决定、公开选定房地长评估机构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保障性住房摇号通知和选房通知等;在区级媒体公开房屋防汛电话、公告和供暖维修电话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44条。其中,当面申请202件,占总数的56%,同上年相比,减少20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158件,占总数的44%,同上年相比,减少42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是法规文件类信息,91%是行政职责类信息,3%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36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204件,占总数的57%;

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总数1%;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0%;

信息不存在107件,占总数的30%;

非本机关掌握34件,占总数的9%;

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占总数的1%;

非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涉及第三方6件,占总数的2%;

已移送档案馆0件,占总数的0%;

其他答复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20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共收取费用366元。其中:检索费240复印费86元,邮寄费40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0件,免收费用0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4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22人次,占总数的78%;电话咨询118人次,占总数的22%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受理4件,办结4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100%。在办结的4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9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受理9件,办结7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78%。办结的7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均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需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希望上级部门搭建更多的沟通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沟通,针对疑难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式。

2)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随着依申请信息公开量的逐年增加和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程序的审查力度不断加大,我局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流程。  

3)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