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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0 10:35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8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单位制定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各业务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依据中央及市、区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确定了全局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接待工作,并对信息公开答复文件进行保密性审查;监察科负责会同办公室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行政职能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意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8%;行政职责类信息8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9.43%;业务动态类信息5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69%。其他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9%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增加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链接、检索目录等。

2、综合服务窗口。以方便公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原则,设立信息公开查询接待室,通过互联网、公告栏等途径方便群众查询主动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1件。

其中,当面申请481件,占总数的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9%是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内容涉及房屋拆迁、房屋权属等。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8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49件,占总数的10.2%,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总数0.62%,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

不予公开57件,占总数11.9%,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345件,占总数的71.7%。

非本机关掌握27件,占总数的5.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收费办法,目前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均免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