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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1 10:35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09年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网站(http://cyszgw.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7325578/37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0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4%;业务动态类信息9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6%。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已在本部门网站上将有电子文本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检索目录,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更为透明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09年度收到申请共6件,同上年相比,增加4条。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50%,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33.3%,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6.7%,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6.7%是规划计划类信息,83.3%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6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50%;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6.7%。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6.7%;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16.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委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33.3%;电话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66.7%。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无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委在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以及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工作常态,制定出《区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好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能力,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