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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5 10:35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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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委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67329772。

一、概述

2018年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今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已在本部门网站上将有电子文本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检索目录,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更为透明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到申请共24件,其中当面申请19件,邮寄申请1件,电子邮件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24件,占总数的100%。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人次,占总数的67%;电话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33%。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朝阳区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1件,胜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工作人员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需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我委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化主管领导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保障各渠道、平台信息更新发布的时效性,确保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我委相关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的深度,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