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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10:35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网站(http://cyszgw.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7325578/372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1%;业务动态类信息4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9%。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已在本部门网站上将有关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进行公开,同时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检索目录,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更为透明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10年度收到申请共14件,同上年相比,增加8条。其中当面申请10件,占总数的71.4%,同上年相比增加7条;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总数的28.6%,同上年相比,增加2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7.14%是法规文件类信息,42.86%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4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42.86%;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21.42%。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7.14%;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7.14%。
“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21.4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朝阳区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该项工作我委于9月1日落实到位。
201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再已答复的申请中,尚未涉及收费问题。
四、咨询情况
    2010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33.3%;电话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66.7%。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其主要事由是“北京沃世卡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签订的停车管理合同涉及公共利益,市政管委应予公开。市政管委未尽告知职责,请求撤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受理1件,办结1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在办结的1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无针对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委在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以及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工作常态,制定出《区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好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能力,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