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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01 10:3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4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稿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白雪香,联系电话:65099288。

 

一、概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区农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我委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和发布关,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有效,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公众应知尽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情况

 

2014年我委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11件,11人次,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我委都非常重视,及时认真研究讨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全部按时限要求及时认真地答复了申请人。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年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