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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1 10:3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稿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白雪香,联系电话:65099288。

一、概述

2015年,区农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及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结合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201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一、为确保所公开信息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我委严格按照《区农委主动公开信息程序》进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受理地点设在区档案馆。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2条,完成了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的指标。并按规定时限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公开,并对相关材料完成了移送到政府信息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我委及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政府信息公开。

1、有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委及时梳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将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处罚案件等列入公开目录。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了确保财政资金及专项经费更加透明,我委及时公开2014 年度收支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公开资金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确定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今年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8件,对待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我委都非常重视,及时认真研究讨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并主动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沟通,虚心请教,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全部按时限要求及时认真地答复了申请人。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达到工作的要求。

3.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年一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