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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2-06 00:00:00 10:35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4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化委研究室,电话65062797。
 
 
 
 
 
 
 
 
 
 
 
 
 
 
一、概述
2015年,朝阳区文化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抓该项工作,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指导工作开展;安排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事宜;向各科室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材料并组织开展自学。截至2015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文化委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领导介绍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
重1.5%;公示公告类信息33条,占总体比重7.0%;法律法规类信息66条,占总体比重14.0%;工作动态类信息366条,占总体比重77.5%。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基本上都属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对实现政府政务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单位信息在上网前均严格按照区保密审查工作的要求,确保信息安全不涉密。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文化委拓展公开途径,在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朝阳区文化委网站——朝阳文化网这一宣传展示的平台,每天不间断地将文化委的工作信息对外发布,其中文化资讯、政务公开、公共文化等栏目,为百姓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文化信息。此外,文化执法大厅、文化行政审批大厅也开展便民服务,设有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宣传页,将文化执法、审批方面的相关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上年相比,增加6条。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83%,同上年相比,增加5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件,占总数的17%,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6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50%;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16.6%;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16.7%;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16.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意识应该进一步加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文件,应更加及时向社会公开。
2、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继续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不涉密。
3、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开展全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教育,提升信息公开意识。
4、信息公开的形式可以进一步拓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本单位网站,公共图书馆及行政审批、执法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的力度。
5、进一步加强朝阳文化网建设。进一步提高该网站发布信息的力度,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