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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01 00:00:00 10:35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文化委信息交流中心,电话65062797

 

 

 

 

 

 

 

 

 

 

 

 

 

 

一、概述

2017年,朝阳区文化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安排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事宜;向各科室发放《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组织开展培训1次。年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区文化委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98条,占总体比重84.5%;行政许可类信息44条,占总体比重7.4%;法律法规类信息19条,占总体比重3.2%;公示公告类信息29条,占总体比重4.9%。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基本上都属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对实现政府政务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文化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外网网站,主要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及相关流程、业务动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党建人事等进行了公示。此外,文化执法大厅、文化行政审批大厅也开展便民服务,设有信息查阅点、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宣传页,将文化执法、审批方面的相关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条。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25%;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件,占总数的7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3件,占总数的60%;

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20%;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2018年,文化委将进一步围绕全区文化中心工作,注重从群众需求出发,推进本单位重点业务信息公开。

2信息公开相关培训需要更深入地开展。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与各单位间的业务交流,规范工作流程,排查程序盲点,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3、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本单位网站,公共图书馆及行政审批、执法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的力度。适时通过政务微信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开展政策解读。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20183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4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