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日期:2014-01-14 00:00:00 10:3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2013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与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自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5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朝阳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师伟局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部门,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职责。年初制订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年末进行总结,相关工作在局务会上进行研究部署。

(二)完善制度,依法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方案》、《朝阳区卫生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卫生工作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在局机关严格执行《关于在朝阳区卫生局发文办理流程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内容的通知》,严把发文稿纸格式、上网公开程序。严格执行朝阳区卫生系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鉴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队伍素质,2013年,我局按要求参加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一是参加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信息公开培训;二是学习了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的操作系统;三是参加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同时,我局对机关各科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权力透明。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做好办事机构、申请表格获取方式、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在主动公开信息中通知通告信息145条,占总体比例61.9%,业务动态类信息89条,占总体比例38.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每月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填写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登记表,向区政府及时报送;每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传。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按区政府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并按时将公开的信息报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同时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制定了朝阳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政府信息。局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安排了专门受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登记、答复、收费。

我局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与去年相比增加9件,其中,当面申请14条,占总数的87.5%。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2.5%。其中一月、三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依次为1131122113例。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行政职责类信息。均为当面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同意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79.99%;申请事项答复数15次,申请事项答复率93.75%;“信息不存在”1条,占总数的6.67%。全年收到1起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自201091日起开展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费办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展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任务重,经验不足,公布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二是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认识不够到位,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整改与提高

针对我区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信息公开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是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是为满足公众的需求,加大信息发布的范围、提高所发布信息的质量。

(四)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加强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总之,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