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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12-01 00:00:00 10:3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2016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585961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从20085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止至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5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朝阳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师伟主任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委办公室作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部门,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职责。年初制订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年末进行总结,相关工作在委务会上进行研究部署。

(二)完善制度,依法公开。

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卫生工作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新颁布实施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257号)等政策法规,在委机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关于在朝阳区卫计委发文办理流程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内容的通知》,严把发文稿纸格式、上网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鉴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队伍素质,我委按要求参加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并在学习后对机关各科室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权力透明。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做好办事机构、申请表格获取方式、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在主动公开信息中通知通告信息37条,占总体比例26.4%,业务动态类信息103条,占总体比例73.6%包括全区卫生工作动态、大医院工作动态等内容。

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涵盖范围较广,既包括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也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我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我依法行政,从而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形式

首先,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按区政府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并按时将公开的信息报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同时在朝阳区卫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开。

其次,我委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效。注重围绕卫生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围绕工作创新抓信息。2016年,共收集信息1200余条,编辑整理信息550余条,刊出《朝卫信息》101期。

再次,我委大力提升对外宣传层次。在提高新闻报道层次上有突破。与《人民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高端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拓宽对外宣传有效渠道。在《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健康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新社》等国家级媒体报道我区卫生重点工作60余次,《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新京报》等市级媒体报道80余次,在《朝阳有线电视台》、《朝阳报》区级媒体报道130余次,《凤凰》、《搜狐》、《新浪》、《网易》、《千龙网》等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报道、转载近千余次。在《人民网》就中医、医联体两大工作内容进行高端访谈。在创新宣传方式上有突破。在开通卫生系统官方微博、《健康朝阳》手机报的基础上,又开通了卫生系统微信公众账号,实时发送卫生系统新闻。初步形成以微信、微博、微视窗、微电影等新媒体平台为主的朝阳卫生宣传九宫格模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信息公开申请量与去年相比增加21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占总数的41.9%,同上年相比,增加6件;以信函形式申请8件,占总数的25.8%,同上年相比,增加5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件,占总数的32.3%,同上年相比,增加5件。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6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9件,占总数的34%;

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8%;

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8%;

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总数的4%;

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19%;

“已主动公开5件,占总数的19%;

非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4%;

“已移送国家档案馆1件,占总数的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自201091日起开展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费办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开展工作。2016年全年我委收取费用总额0元。

 

四、咨询情况

2016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40%;电话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6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4例,无行政诉讼案。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不长,任务重,经验不足,公布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二是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认识不够到位,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区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信息公开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是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我委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是为满足公众的需求,加大信息发布的范围、提高所发布信息的质量。

四、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加强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总之,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2